“敦煌之音”第七届国际民族器乐大赛【广西】分赛区章程

“敦煌之音”第七届


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介绍


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自2009年开办以来,以“传承经典,引领时尚”为宗旨,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中国民族器乐发展的丰硕成果,对推动中华优秀音乐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繁荣发展民族音乐文化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让我们再次相聚在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的舞台,音符当笔墨,倾情展示各民族优秀音乐文化;切磋作琼浆,在学习欣赏中共同增进民族情感与文化认同,共同分享美好时代赋予民族音乐的丰收与喜悦,共同欣赏中华民族音乐文化蓬勃繁荣之景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谐包容之美!


上一届北京市政府以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的报道与高度赞誉


“敦煌之音”第七届


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广西)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10日全区海选,由全区各机构推送优秀选手,统一收费并发送报名表至组委会邮箱,4月10日截至报名。


组委会邮箱:985331494@qq.com



广西分赛区时间:


2023年4月29日—5月3日。


比赛地点:


广西音乐厅(广西民族文化宫5楼)


详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地铁1号线民族广场A出口直行步行200米。


比赛费用


“敦煌之音”第七届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广西分赛区参赛费用



一、独奏580元/人(重奏2—4人480元/人)


(重奏4人以上12人之内380元/人)


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比赛场地、专家评审费。


2、比赛独奏弹奏高端“敦煌牌”古筝使用费(698及以上型号)。


3、重奏提供“敦煌牌”高端定制古筝。


4、金、银、铜获奖选手奖杯、实名定制证书费。


5、高清舞台照片3张、红毯签名照片3张(电子版原图高清照片)。


6、参赛证、评语卡。


7、签到处领取纪念品一份。


二、独奏1080元/人(重奏2—4人580元/人)


(重奏4人以上12人之内480元/人)。


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比赛场地、专家评审费。


2、比赛独奏弹奏高端“敦煌牌”古筝使用费(玫瑰檀级别)。


3、重奏提供“敦煌牌”高端定制古筝。


4、金、银、铜获奖选手奖杯、实名定制证书费。


5、高清舞台照片3张、红毯签名照3张(电子版高清原图照片)。


6、参赛证、音乐会门票、评语卡。


7、签到处领取纪念品一份。


8、李萌老师及金钟奖获奖选手大型古筝交响音乐会门票一张。


9、广西艺术学院民乐系教师音乐会门票一张。


10、广西优秀青年一线古筝教师音乐会门票一张。


11、专家讲座门票一张。



比 赛 分 组


古筝组、拉弦组、吹打组、弹拨组、重奏组共五大组别


注:重奏组由传统乐器构成的组合编制(组合人数不超过12人)


组 别 设 置


业余组:


幼儿组:4—6周岁(2017年8月以后)。


儿童A组:6-9周岁(2013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


儿童B组:10-12周岁(2010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


少年A组:13-15周岁 (2007年 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少年B组:16-18周岁 (2004年8月1日—2007年7月31日)。


青年A组:19岁以上(2002年8月1日以前)。


特邀青年组:25岁以上。


专业组:


专业B组(综合类大学组)


少年组18岁以下 (200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18岁以上(2004年8月1日以前出生)


注:专业组自选曲目,业余组可报名专业组,专业组不可报名业余组。



参 赛 曲 目


1.独奏类选手:


业余组:自选曲目一首(内容不限,3级以下含3级时间3分钟以内;4级以上含4级以上时间4分钟之内)。


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时间6分钟之内。(评委叫停不影响成绩)。


2.重奏、合奏类选手:


业余组:自选曲目一首(内容不限,时间5分钟以内)


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时间限制8分钟之内(评委叫停不影响成绩)。


注:伴奏乐器组委会只提供钢琴和古筝,其它乐器自备。


3.5月1日定为专业组比赛日,由大赛名誉主席李萌老师亲自评审,区内古筝老师可带学生前往观赛区域观摩比赛,现场需配合工作人员指引,手机静音禁止拍摄录像。


其 他 事 项


1. 请务必填写大赛规定报名表并详细核对所附各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2.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参赛,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监审组举报。违纪者将取消比赛成绩或获奖名次,严重违纪者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4.出现以上任何情况,已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


5.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6.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广西分赛组委会。


奖 项 设 置


1. 所有组别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奖选手均获得由广西分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及证书。广西分赛金奖、银奖获得者可晋级参加第七届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总决赛。



2. 教师个人奖项:参赛选手其指导教师,将获得广西分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3. 组织单位奖项:对本次大赛中特别优秀的组织单位,广西分赛组委会将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报名需要上传资料


填写电子版报名表,贴好电子版照片,(近期证件照、不限制照片背景颜色)参赛者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复赛时不需要再次填表,现场签到即可。


安 全 附 则


建议参赛者及陪同人员自行购买相应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保险(组委会仅承担比赛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不包含参赛陪同家属保险)。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对活动期间发生下列意外均不承担责任:


  ① 参赛者及陪同人员任何的财产遗失及人身损害。


  ② 参赛者自身或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③ 参赛者陪同人员自身或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所有。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组委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凡申请报名参赛者在报名表中签名后,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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