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学习相关专业的基本素养和条件,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集体学习、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2.考生须遵守学校招生简章所有招生考试相关规定。


3.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专业课的授课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挑选。


(二)报名办法


仅接受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成功后,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递交初试视频。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4月8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移动端报名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浙音附中”,进入底部导航栏“招生平台”,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年段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电脑端报名通过网址http://fzzs.zjcm.edu.cn链接。


(三)网上报名所需电子材料(扫描件)


1.考生近期标准证件照(一寸2.5*3.5厘米),底色不限。(必须是标准电子版证件照,不可使用手机拍摄或翻拍的证件照片。)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考生还未办理身份证件,则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版)。


3.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必须盖有学校的公章);初中往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


(四)报名与考试费用


1.初中部免报名费。


2.高中部初试免报名费,复试报名费:80元(浙价费〔2002〕138号)。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测试,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试须知


(一)初试


根据我校人才选拔特点,初试采取线上提交视频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理论基础(作曲)招考方向只需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各专业招考方向(除音乐理论基础)要求采取线上提交视频的考试方式。


2.提交视频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4月8日(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试资格。)


3.初试视频录制内容:专业技能测试。


4.初试视频录制要求:


(1)初中部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内容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10分钟;舞蹈表演专业根据初试考试内容录制2个视频。高中部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内容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15分钟;戏剧表演专业根据初试考试内容录制2个视频。


(2)严格按照各专业视频拍摄要求进行拍摄,避免嘈杂的录制环境。录制画面可参考学校公布的拍摄范例(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



(3)考生在演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个人身高、体重和表演的作品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考试过程中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和动作,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表演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5.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按不高于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5倍分别划定,且初试分不低于65分。


6.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复试


1.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将于4月中旬在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微、招生平台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复试测试内容:


(1)初中部:

①专业技能测试;

②专业素养测试;

以上考试内容及要求请查看“2024 年浙音附中初中部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③综合能力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知识、艺术素养及观测、判断、推理等学习能力。


(2)高中部:

①专业技能测试;

②专业素养测试;

③文化素养测试。

以上考试内容及要求请查看“2024 年浙音附中高中部招生考试内容及要求”


3.考生复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竖琴、马林巴、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电子管风琴、电钢琴、爵士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四、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办法


1.初中部


(1)复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专业素养测试、综合能力评价作为过关考试,原则上60分为过关合格分数线。


(2)学校根据复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批准,由我校公布录取名单。


(3)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各专业录取名额和专业方向会适当进行调整。专业方向调整的对象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格,所报专业未被录取,且在报名时选择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由学校进行专业学习条件鉴定后给出调配专业意见,考生及家长签订同意专业调剂确认书后,调配到名额未满的专业学习,就读期间不得再转其他专业。


(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我校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高中部


(1)复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专业素养测试作为过关考试,原则上60分为过关合格分数线,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学校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文化素养测试成绩×40%,二项成绩均按100分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批准,由我校公布录取名单。


(3)纳入到我校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需参加原学籍地统一组织的中考。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我校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对各专业录取名额可适当调整。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


1.学费将按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具体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


2.根据我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校奖学金。


(三)新生复查


1.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专业复查不合格者、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者、健康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2.由于舞蹈专业的特殊性,需承诺无家族遗传病、心脏病、哮喘、癫痫、骨骼发育类疾病等不适合高强度身体训练疾病,并建议考生做相关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考生未来的学习生涯顺利。如自述承诺书内容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相关乐器准备


新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定音鼓、马林巴、排鼓外,其他乐器须自备。


(五)住宿


学校提供住宿,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住宿或走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测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无法参加术科测评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所有提交信息不得更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填报测评曲目。


3.报名资料上传后需经学校审核通过,如遇到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能通过审核的情况,可根据提示重新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并提交初试视频,方具备参加招生考试资格。


4.凡有术科测评缺项的考生,测评成绩视为无效。


5.专业技能测评除西洋管乐、小军鼓可以看谱演奏外,其他项目必须背谱演奏。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不演奏华彩乐段。


6.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现代乐器演奏除该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中写出可带伴奏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使用伴奏。


7.高中部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戏剧表演(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伴奏要求详见专业考试内容。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咨询电话:0571-89808499;邮箱:fzzb@zjcm.edu.cn。注:工作日 8:30—16:30。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学校官方网站:http://fz.zjcm.edu.cn


4.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浙音附中


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本《简章》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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