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音乐教育的四个关系(作者:高百坚)

专业音乐教育的四个关系

——现代筝乐教育随想


作者:高百坚


读了赵沨先生发表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0年第一期(创刊号)《关于音乐教育的几个问题——代发刊词》①,很受启发。



赵先生提出进一步提高我国专业音乐教育的教学质量,应该正确处理四个问题:①中西关系②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关系 ③技术和修养的关系 ④博和专的关系。四十年过去了,放眼专业音乐教学势头正猛的古筝,赵先生论述的四个关系,值得同仁研讨和思考。


中西关系、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关系


赵先生指出:“音乐的基础课程(主要指现行教学计划中的视唱练耳、乐理和声、共同钢琴、民族音乐······)是学好专业课程的基础的基础。”“正确处理教学内容上的中西关系,就更加成为极其重要的课题了”。个人认为:正确处理教学内容上的中西关系,要从基础乐理入手。民族音乐表演系的学生要十二平均律、民族乐律兼修。要解决实际存在着的十二平均律耳朵,视谱而奏与民族乐律、死谱活奏的矛盾。以潮州乐律为例,如果以先入为主的十二平均来衡量潮州乐律,显然后者音准是有问题的。潮州乐律是七不平均律,“上行足徽,下行软顺”,陈玛原先生更直言:“筝最好听是那些似准非准的介音”;现在院校学生音乐的节奏训练有素,标准、规范,弹潮州筝,进入三板推奏立即提速,快速炫技;但潮州筝讲究“缭舵”,根据乐曲情感表达而有不同的速度安排,或缓推,或急推,或单推,或双推,有较大的灵活性。“正确处理教学内容上的中西关系”,“十二平均律耳朵”、“学院推”、“逼缭”,是院校潮州筝乐教学一个不能回避,必须正视的问题!


技术和修养的关系


“音乐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艺术,因而加强技术锻炼无疑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但是,……技术学习必须与全面的文化、艺术、音乐修养相辅相成,才能使学生不但是一个灵巧的技匠,而且也是一个具有广泛修养的艺术家。……加强音乐专业学生的全面文化、科学素养必将发生良好的作用,从而也将提高其技艺训练的效果。”关于技术和艺术的关系,傅雷先生有言:“一个人一天到晚闹技巧,就是艺术工匠而不是艺术家,一个人跳不出这一关,一辈子休想梦见艺术……。”请看一件发生在某音乐学院的事。一名学生演奏了《林冲夜奔》,老师问曰∶“这一作品表现什么人物和感情表达”学生不加思索∶“一个莾汉在森林中狂奔”,令老师啼笑皆非。无庸置疑,文化修养的深度决定艺术的高度!在古筝现代筝乐教育、表演取得历史性进展的今天,我们不应满足有众多灵巧的技匠,更要有腹有诗书的真正艺术家。


博和专的关系


赵先生提到“学弦乐的学生学一点作曲或钢琴”。在这方面,院校在专业教育和艺术实践中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博”和“专”的关系,更一步来说就是专才教学,一专多能,始于杂家,从博反约,终成大器,这应是青年一代的理想和追求。


读名家遗文有感并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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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沨,《关于音乐教育的几个问题——代发刊词》


1980年第一期(创刊号)《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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