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3年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招收方向:


(1)声乐;


(2)器乐只招收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二胡、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小提琴以及中提琴,除以上乐器外,学校2023年不招收其他类器乐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后填报志愿。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作退档处理。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4、具体的计划编制原则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表演省级专项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


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区、市)


①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总分计算办法:总分=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4、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数,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首先依次比较考生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如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招生计划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区、市),学校执行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按照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复测


录取新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网址: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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