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 “云享国乐风华” 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报名开启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国民族音乐,中央民族乐团、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市文化馆、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举办“云享国乐风华”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


活动介绍


本次活动围绕“弘扬传统文化 云享国乐风华”主题,以中国民族音乐为媒,为全国民族音乐爱好者搭建学习展示平台,通过交流展演、大师讲坛等形式,全方位展示中国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开拓民族音乐爱好者的视野、提升民族音乐爱好者的专业技能,助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即日起至8月20日,我们广邀全国民族音乐工作者与爱好者参与活动,共享民乐盛宴、领略国乐风华!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央民族乐团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馆


承办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行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吉林省吉林市群艺馆


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群艺馆


广东省东莞市文化馆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


云南省文化馆


陕西省汉中市文化馆


展演作品评选组别


(一)按年龄分组儿童组:8—11岁(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青少年组:12—17岁(2005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成年组:18岁以上(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乐器形式拉弦乐:高胡、二胡、中胡、板胡、京胡、马头琴及其他弹拨乐:古琴、琵琶、古筝、扬琴、阮、柳琴、三弦、箜篌及其他吹打乐:竹笛、唢呐、笙、葫芦丝、巴乌、箫、管子、大堂鼓、排鼓、板鼓及其他组合类:展演方式可为传统民间乐种及其他各类重奏、合奏形式。


所有组别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不超过5分钟,曲目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节选均可。


具体分组如下:



活动安排


“云享国乐风华”2022年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将于7月举办,整体活动预计从7月持续到10月,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报名上传作品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


请选手拍摄5分钟以内表演视频,将视频命名为姓名+作品名,并填写报名表,一同发送至活动官方唯一指定报名邮箱


guoyuefenghua2022@163.com。


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姓名+组别+乐器类别。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报名邮箱回复为准。


附件:(手机无法下载可至电脑端口)

活动报名表


(二)初评阶段(线上):2022年8月25日—8月30日


由中央民族乐团专家与各地区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审团对获得初评资格的选手进行综合评审,选出一定名额比例的选手进入总评选。


总评选入选名单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中央民族乐团微信公众号、北京数字文化馆、文旅海淀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公示。参与初评的选手均会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电子证书。进入总评的选手,组委会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总评具体事宜。


(三)全国总评选阶段(线上):2022年9月6日—9月10日


进入总评的选手收到通知后提交总评选参赛作品视频,作品上传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5日。该作品可以为初评曲目,也可再行录制节目。


总评选的过程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进行播放。全国总评选将根据整体水平评选出各组别国乐风华奖、国乐风雅奖、国乐风韵奖及优秀才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展演阶段(线下):2022年10月3日—10月6日


组委会将在获奖选手中遴选出最佳选手,参与在中央民族乐团民族音乐厅(暂定)举办的“云享国乐风华”2022年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暨颁奖典礼,进京与中央民族乐团同台演出。参演选手须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展演,往返场地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演出全程将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及多家网络平台同步播出,30余家媒体跟踪报道。


作品要求


1.所提供的5分钟以内视频,节目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要求选手正面拍摄,不允许剪辑(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演奏者和乐器要完整进入拍摄镜头内,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音视频)。


2.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提倡着演出服。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3.视频为MP4或MOV格式,不超过500MB。初评资格审查阶段由十家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单位整理报名视频,审核是否符合视频录制要求,审核不通过的选手将取消活动资格。


注意事项


1.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通知要求,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2.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上传的后果自负。


3.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参演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4.活动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国家公共文化云官网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


5.如受疫情影响致展演活动时间和形式变更,组委会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地方防疫政策调整展演安排。


6.请各位选手及时关注本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通知发布视为送达。


7.本次展演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


联系人:李阳、王宗远  


电话:010-56082200


         15910956742


中央民族乐团:


联系人:李梦  


电话:010-64933821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方萌  


电话:010-88003048


(新闻来源:中央民族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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